十七部门:指导地方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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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6 15:40:00
卫计委等17个部门出台进一步完善和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完善生育保险等相关社会保险制度。国家统一、规范、制定和完善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政策,强化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的保障作用,确保生育保险基金安全。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失业妇女通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保障其生育权,所需经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指导地方政府综合考虑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相关技术规范等因素,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